清同治13年(1874年),清政府就准备在厦门胡里山建造新式炮台,但修筑胡里山炮台城堡和购置280毫米克虏伯大炮所需经费浩大,当时估计“约需三十万两”白银,由于筹措无着,炮台的修筑和大炮的购置更是一波三折,历尽艰难,在三任闽浙总督卞宝第、谭钟麟和边宝泉的共同努力下,从同治十三年(1874年)开始“议办”,到光绪十四年(1888年)开始“筹办”、“展办”、“延办”,再到光绪二十年(1894年)“兴工”,以及到光绪二十二年(1896年)十一月“竣工”。经过20多的多年筹集,通过采取“裁撤闽省兵勇”及“均减十分之二”薪量;截留“新海防捐输”二年,但资金缺口仍然巨大,只好再奏请延期截留“新防捐输一年,同时发动“厦门地方绅商集捐”;并向德商“上海德华银行贷款”,终于“凑集成数”,在光绪20年(1894年)3月初8“兴工”,光绪22年(1896年)11月初8竣工,并安放好从德国克虏兵工厂 购进的两尊28生克虏伯大炮。这五幅光绪朝朱批奏折,就是将当时几个关键时期的事态发展状况,告诉后人。